1:我现在应该向他要多少钱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2:如果现在他自己的小孩先上了户口,我的小孩还能在上到西安吗?3:如果小孩他抚养,我的条件要支付多少抚养费了?4:如果我起诉他,在哪个地
更新时间:2007-01-14 16:53:47
问题描述:
我是四川女孩在广东省打工时认识了一个西安男孩,交往3年后2002年生一子,因当时我的户口在四川的单位上,规定要23岁才能结婚,当时只有21所以没拿到结婚证,一年后我们分手,现各自己都组建家庭,他还在广东,且又有一子.我在西安,孩子由我四川家人带,他每月给付500生活费,当时他工资在3000左右,现他有小孩后,抚养费经常不按时给付.现在他单位快要破产,他自己将组建新的公司,收入我完全不知道了,孩子经常生病,上幼儿园要600一个月,抚养很困难,我没有工作,又有心脏病.孩子的户口到现在也没上,明年小孩就该上一年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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