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我认为这样的分房方式很不平等,为什么男的到20周岁以上就可以立户,而女的确不可以呢?这样不是违背了我们国家法定的男女平等原则吗,如果是男女平等的话,那么我也应该可以享受90平方的待遇才对。
更新时间:2006-12-30 12:12:0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浙江省义乌市的一位26岁的未婚女轻年。我的家位于义乌市的城区范围,目前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且已经有了一个方案。
其中有一条是:男子20周岁以上的,可以单独立户,享受90平方的待遇。女子户口在本地的,享受18平方的待遇(不论是否以婚嫁)。没有儿子的家庭可以立户一个女子,享受90平方的待遇。(也就是说男子20周岁以上的可以分到90个平方,而女子却只能分到18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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