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如果再婚了,她到我家搬东西怎么办?这算不算合法的。2、判决书不见了,有什么补偿的办法没有。3、从判决书执行日起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了,她一直没来取东西,算不算是自动放弃所有权?
更新时间:2006-12-03 09:22:51
问题描述:
我和我前妻在2004年结婚,婚后2个多月,感情道路走上分岐。她长期在娘家住,从此我们的感情生活基本上处于分居状态,这样维持了有4个月,一直到当年9月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法院判决女方付给我家的彩礼钱3000元,女方陪嫁的一台彩电,一台洗衣机归女方所有。离婚证拿了,判决书也下发了。但女方一直没有执行,把这事就放下,一直拖到现在没有解决。直到现在我有了现在这个女朋友,临近要结婚了,前妻又要来搬东西,但又不给我3000元钱。本来我想钱不要了,家电也不给她了,就算两清了。我又发现判决书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她现在也不再来要东西了,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不再有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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