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给付女儿生活费,不知道能不能直接申请,还是需要先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再申请执行.2:他能否和女儿断绝关系,如果可以,他是否就不用付给女儿生活费.
更新时间:2006-11-18 16:10:25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于2006年9月25日协议离婚,因为他有固定的收入,所以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他每月16日前付给我们未满一岁的女儿生活费400元.但他从离婚开始至今未给我们一分钱,我打电话给他,他就辱骂我,并打电话骚扰和威胁我的父母,还说要和女儿断绝父女关系,叫我不要找他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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