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时期解除协议的话很难再找份合适的工作了,所以我想问的是公司以错过报到日期为理由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吗?如果解除的话,算哪方违约?不知道跟您那时相比就业协议书有没有变化,涉及到这一问题的几
更新时间:2006-08-10 11:03: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是武汉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这个学期我签了东莞的一家公司,因为寝室装修的缘故,没有收到公司的报到日期通知,结果我7月22号去时公司说错过报到日期一周而单方面与我解除合同.因为协议书上留的联系电话,一个是宿舍的,因装修改换,一个是家庭的,也因故换了,公司说曾委托一个其他院的同学通知,但他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公司也没有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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