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市场办公室的证明材料吗,仅凭着我与甲签的转让合同及欠条可以打赢官司吗?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6-08-05 21:57:47
问题描述:
我将在一市场内租的店面转给自然人甲,转让费共2万元,甲只付1万,另写1万欠条定于今年6月底还清,但到现在未还且甲有不还之意。当初我与市场办公室签合同时,合同上说不准私自转让,但我的店面也是从别人那里转来的(经过市场办公室同意),我转给甲也经过市场办公室,但我准备起诉甲找证据时市场办公室不承认是转让,只说是我不续租店面而直接租给甲的,并暗地里告诉我只要我愿意给钱给市场办公室他们愿意帮我作证,我现在只有与甲签的转让合同及欠条,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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