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还能要求赔偿么?2、如果能的话需要那些证据、证据不足我该怎么办?3、如何起诉、费用和手续如何?4、胜诉的机会又多大?
更新时间:2006-07-08 16:36:07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2年9月份来到朋友的公司工作,并且当时自带了一辆本田轿车(是我父亲的),用途是自用和给公司公用,由于当初和朋友的交情很好,加上朋友当时公司很不景气,所以关于该车使用费用问题没有相关文书上的约定,其实本身朋友也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在2003年12月26日,因为第二天清早要送朋友的父亲去广州,因此将车开回了本人住宅的楼下(平常该车都是停放在朋友家的停车场的)打算第二天清早去接送朋友的父亲,但第二天清早(2003年12月27日)发现汽车丢失,当天报案,但案件至今未破,并且当时没有购买保险。关于丢车的事情,朋友采取了回避的方式,本人由于和朋友关系要好,并且还在朋友的公司工作,另外一点就是朋友的公司当时经济状况很不好,所以一直也不好意思提出,总是幻想着朋友能够主动的提出相关赔偿事宜,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虽然朋友公司的经济状况已经大大好转了,但本人现在却彻底绝望了,可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即使我等到100岁估计朋友也不会赔偿我任何东西,现在只有求助于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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