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发生的情况,公司是否有权利要求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2.具体赔偿的金额以什么为准呢?
更新时间:2006-05-12 22:22:43
问题描述:
公司员工受公司委派前往外地参加公务培训,携带了公司笔记本电脑一台,但是在由外地返回公司途中不慎将笔记本电脑遗失。由于公司原购买该笔记本电脑时的价格为17000元,根据折算按照配置以现有市场价格核算为5000~6000元要求该名员工赔偿。但是现在该位员工只接收赔偿2000元,理由:他是因公出差才遗失电脑的,公司理应承担自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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