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和信访局共同对信访人的侵害,信访人应该怎么办?行政诉讼?那公安机关和市信访局作为第一和第二被告?面对这种情况怎样质证和论证?作为一个受侵害的弱者应该怎么办?还有其它的维权途经吗?
更新时间:2006-05-08 09:10:4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的信访事项市信访局有关领导已批示,但距其批示所限定的时间已过一年,信访局某处不履行职责,信访人至今没有收到应有的答复。不仅如此,还对前来请求督办的信访人叫警察来进行违法驱赶,狼狈为奸诬陷信访人扰乱办公秩序。信访人是一个人,警察是一个人,信访局某处是多人伪证并处以五天行政拘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