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给我们学生们的合同基本没有盖章,算不算自始无效合同?而且开给我们的发票上的公章也不是其在工商注册的公司名称,那么是不是一开始就存在诈骗?2.其后来公布了3月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中有849.1万元
更新时间:2005-08-10 22:47:01
问题描述:
一英语培训中心在上海市共开设4家分部,其中说是总部在浦东,浦东中心共收取学生约500人.每人学费10000-30000元不等,4月底,我们接到学校通知,说因为迁移校址需装修1个月,将于6月1日重新开业,但5月底又接到通知说新选校址因一定问题得再迁至他处,又需约一月装修时间.将于6月28日重开.对于给我们造成的学习时间的损失将双倍补偿.6月14日,其在淮海路的一家中心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无故关闭.接下来至7月14日,其公开宣布四家中心全线关闭,声称其因经营不善欲宣告破产.以下是其3月公布的财务状况:2005年7月19日上海环亚西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截至05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委托咨询服务中心在网站上向所有学员予以公布,并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相应法律责任。 截至05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资产总额为1330.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25.1万元,其他应收款为849.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163万元,无形资产为200万元,递延资产为308.8万元。负债总额为1166.4万元,其中应付帐款为260.7万元,预收帐款为241万元,其他应付帐款为62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4.3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845.6万元。截至05年3月31日,公司的损益表上反映营业收入为348.4万元,营业费用为562.8万元,管理费用为36.5万元,营业利润为-264.6万元,利润总额为-2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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