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不打算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下去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职,公司不补交上述应缴费用,我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公司将会得到怎么样的处理?而我又能得到怎样的补偿?公司其他员工又将得到怎样的补偿?谢谢!
更新时间:2005-06-27 15:01:40
问题描述:
本人于上述时间应聘到现在这家公司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这此期间没有合同等任何手续.试用期满后公司董事长和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答应给我签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以及办理相关的社会统筹,但时至今日已过了一年多,公司什么手续也没办理.这种现象不光发生在本人身上,全公司近200人,95%以上的员工都没有社会保障,合同也是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而随便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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