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执行庭的法官提出:1、由我方负责给被告找寻房屋,并替其预交半年的房屋租赁费。此要求是否符合法律?2、如果我们找到了房屋,被告仍不搬出,我们该怎么办?这半年的房屋租赁费怎么办?3、立案多长时间应该结
更新时间:2005-01-06 20:15:35
问题描述:
此案为房产纠纷。有一处住房原为我奶奶的房子,后我奶奶将房子赠予我父亲,并办理了赠予公证。在我奶奶去世之后,我小姑的女儿以其户口在此住房为由要求继承该房屋。经2004年7月终审判决,该房屋依法判给我父亲所有。但我小姑的女儿霸占在此房屋至今不搬出。所以我父亲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04年11月8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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