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合法吗?上次的合同可没有这样一条啊!为了这条可以不续签吗?有补偿吗?是不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20-10-21 10:59:18
问题描述:
合同到期了,公司跟我签合同,合同有一条说:公司为了生产需要,可能变更工作地点,乙方要服从公司一起过去
(现在工作地点是
苏州,变更后是安徽)
这样的合同合法吗?上次的合同可没有这样一条啊!
为了这条可以不续签吗?有补偿吗?
如果续签,到时候公司搬迁,是不是要跟过去啊,不过去是不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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