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能起诉此家婚纱摄影楼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我个人认为结婚拜天地时是整个结婚过程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也只有拜天地之后才算是结婚。因此不管签没签合同,结婚拜天地时地过程都应该
更新时间:2004-11-18 15:59:39
问题描述:
您好: 上月29号我结的婚,事情是这样的:在10月29日前一个多月,我的妻子(当然10.29之后才是)在我的老家与一家婚纱摄影楼议定让其在10月29日我们结婚时给我们录像,且交了押金。但是没有签定具体的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录像内容和违约责任等。10月31日我拿到录像光盘后发现其内容在我和妻子拜天地时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二拜高堂时没有,夫妻对拜时也只有半部分,整个拜天地的过程根本不完整!不是当时没有拍摄到,而是他们在后期制作上出现的毛病,也排除了拍摄当时有人或其他的东西挡住了镜头等原因。我去和他们交涉,要求他们重新制作,而他们明确表示已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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