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家庭财产纠纷及离婚方面的问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可以对其约束一下?是否有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20-08-21 22:46: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家庭财产纠纷及离婚方面的问题,比如因女方的个人信用及负债影响导致双方买房事宜无法进行(首付款已付),需退房处理,但女方不配合签字,女方只想签订离婚协议,取得部分钱款,钱到账之后才会配合去办理退房事情!像这种情况,我们将这个条件编辑在离婚协议中,女方取得钱款后无条件配合男方办理退房,再将其他所有条款写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需要公证?如果后期女方不配合,这个协议是否可以对其约束一下?
还有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有关违约的条款,如下:乙方应在认购之日起至X年X月X日前携带身份证等去售楼处签订
合同,逾期未回款30日之内,甲方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0.5收取乙方
违约金。我们是否有
违约责任?如果给售楼处提供书面文件,同意其将该房源转售第三方,是不是就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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