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是否违反有关规定那,我们是否因为补偿太少可以拒绝拆迁哪,象这个拆迁后建房的钱应该由谁来承担哪,拆迁后建房建几层是否由我们自己决定哪,希望律师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您,我觉得
更新时间:2004-11-17 09:32:50
问题描述:
因为县里准备搞开发区,所以我们村子周围所有的房子和土地都给征用了,我们家的房子是83年建的.属于平瓦房,有160几个平方,现在他们要求我们拆迁,他们说我家的房子不值钱,只愿意补偿1万多元钱,并且还强制要求拆迁后必须按他们的要求重新建房,而且必须是六层,可是他们补偿的钱还不够我们去办房产证等相关的证件,<5证也是由自己去办>,而且必须按规定拆迁,如果你拆了旧房后,不建六层楼的话,连地皮都没有你的,简直是欺人太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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