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案能否追究打电话叫人打我朋友那人的刑事责任,以及能否追究那几个打我朋友的人的刑事责任。若能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何罪。若不能追究,是为什么?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4-09-28 09:55:55
问题描述:
我朋友与别人争吵(开玩笑引起),对方打电话叫人来打我朋友(打电话时有人听到他叫人来打我朋友)约十分钟后叫来4人赶到争吵处(那些人赶到时已停止争吵)。那4人赶到后问了句是谁,与我朋友争吵的人指着我朋友说:“就是他”那4人即到我朋身边,其中一人马上动手打了我朋友一拳,接着另一人又拿啤酒瓶敲了我朋友后背一下(只是轻微伤),我朋友怕再被打,即转身逃跑,那4人随后也追了去其中一人还一边追一边朝我朋友扔酒瓶但没扔着,我朋友逃了约10余米(在后面追的4人尚未追上我朋友),由于天暗看不清路面,一脚踩空,摔到路下一深达两米的坑中,摔成轻伤(右腿骨折)。那几人见我朋友摔倒后,也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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