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他方单独签字的协议书在我手上,我没敢签字,望告诉我怎么处理?谢谢!
更新时间:2004-09-02 12:13:30
问题描述:
我于2002年与一日本华侨合资在莱阳成立一纺织品有限公司,我投资公司20万人民币但没索要任何证明,因为当时个人不得而知与外商合作办公司.后追加投资,因更改投资手续繁琐,所以我又出资12万当作借款给公司,公司出具了借款收据,并由我担当公司副总经理,现我正当手续辞职后,公司在财务报表投资人权益一栏为亏损,经双方协商,日本华侨要求我借款金额暂不收回,待公司财务报表投资人权益一栏达到当初投资总额17万美元时才能归还,并且作为对我的感谢,将赠送我处20万元人民币的股份,要与我签定以上一份协议书.我想问一下这样一来,我的原投资额当作赠送能行吗?合同法上的对赠送好象不予以保护对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