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符合承租条件,他儿子与这房子不是同一户籍,也不在此居住,房管所却要求必须有其儿子同意才可变更是合理的吗?2.如果需要家庭成员签字,我联系不到其儿子,我让我的堂兄或我的父母签字可以吗?
更新时间:2004-09-05 00:01:41
问题描述:
我去当地房管所更改房本上的户主名。户主过逝了,我与房主是估侄关系,办公人员说户主的儿子曾交待不让更改户主名。我的申请必须有他签字。这是公房,未购买,我们所拥有的也只是居住使用权,但其儿子早已移居国外,此房的居住人与户口只剩我一人。他儿子的联系方式也没告诉我,根本无法找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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