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有什么问题吗?
更新时间:2009-09-28 14:22:02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 ,男,西滨镇际后村人(身份证号码: )。
乙方: ,女,梅仙镇丁地村人身份证号码: 。
2007年2月12日21点,甲方驾驶一辆黄色小轿车由平南县汽车站往平南宾馆方向在城西路好兄弟美食城门口将横穿马路的乙方撞伤,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打电话给120急救中心将乙方送至平南县医院紧急救治。在乙方住院期间, 乙方所有的住院费用共 元大写: 已由甲方支付完毕, 2007年2月21日,乙方治愈康复出院。双方友好协商无异议,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 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 元,误工费 元,合计 元大写: 。
三、 以上各项费用于 年 月 日 时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四、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 甲方家属:
乙方: 乙方家属:
见证人:这个有必要吗,如要的话,一般是请律师来见证还是谁呢
200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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