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家属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之诉,将贺某,李某,医院做为被告,请问三被告是否有责任,为什么?李某和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其法律依据何在,如果要承担那么是多大,理由?李某的行为是不是其职业行为?你认为应该
更新时间:2004-07-13 07:09:39
问题描述:
张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做了血常规检查正常,医生李某根据其病情认为其为破伤风,因该院对此病治疗把握不大,费用较高,建议其到无行医执照的贺某处治疗,张到贺某处治疗八天后病情加重随即死亡。张某家属报案,公安机关对贺某以非法行医罪拘留,但因后来证据不足,将贺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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