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处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安全设施不足,短信不回,车子油损失不计其数,我该怎么样用法律维权
更新时间:2020-05-24 20:52:09
问题描述:
2020年5月21日,01:04分在墨玉县去往和田市的315国道,被交警处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记一分,一百元罚款,交警用代码机把代码条现场给我了,在我离开后,当晚01:08分,间隔4分钟后;在交通12123平台上多了一条 安全设施不足,被处以200元罚款,间隔4分钟不存在电子抓拍,同一地点同一代码机,罚款条手上只有一个灯光的,第二天我去市交通局协商,经电脑查证不存在电子抓拍,的确存在问题,但到今天没给我答复,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为这件事情我矿工两天,车子油损失不计其数,我该怎么样用法律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