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婚协议写明四十万债务归本人自愿承担,甚至抛弃离婚协议中分配的女儿,是否可以起诉女方归还将来给女
更新时间:2023-02-01 20:29:51
问题描述:
本人于女方2007年认识订婚,2008年和2012年生育一对子女,2013年补办婚礼,2019年9
离婚,离婚原因是2014年生意失败负债30万,之后两年家庭根基动摇,妻子开始夜不归宿导致家庭战争,妻子以不离婚带绿帽威胁,最后导致离婚,虽然离婚协议写明四十万债务归本人自愿承担,那时候还对女方希望,因为离婚两年一直有联系,以为对方会回头,但如今女方以和外地男子订婚,甚至抛弃离婚协议中分配的女儿,令本人心痛不已,深感这几年女方所有欺骗,女方曾经要求女儿回来拿黄金首饰,被我发现后当时一心为挽救婚姻我主动交出黄金,现在本人负债四十多万疫情爆发银行和网贷催债电话不断,最大金额中国银行21万已经面临起诉金融诈骗坐牢几年,而女方已经订婚,请问是否可以起诉女方归还将来给女儿出嫁用的黄金和本人万一坐牢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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