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我应该返还电子产品给他吗?警察会受理吗。
更新时间:2020-04-05 20:59:05
问题描述:
半年前,男友与我分手(在一起快五年),隐瞒且否定劈腿事实。(是分手后,微信共同好友截图发给我的)。随之删了我微信且拉黑我,说彼此不要再联系。他曾赠予我电子产品一个(我没有
证据证明这是他送我的,分手时记录什么的都删了),现在他想索取回去,并发了他购买电子产品的记录和强占他人物品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图片给我。按他现现在的说法,如果我不给他的话,他会报警处理。在一起时,我们互相会赠送物品,但都没有清楚说明是送的,那我给他的,怎么算。我应该返还电子产品给他吗?如果他执意报警,警察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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