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乙方就以借条6.8要求我还钱。乙说他没有参与开店为什么要亏。他以借条为由不承认开店法院会怎么判?
更新时间:2020-04-02 08:50:4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是甲方,还有乙方和丙方3人合伙开店,我和丙方是认识的和乙方不认识,乙和丙是朋友。3人平摊投资,乙方投了6.8万。盘店下来交了房租8万,交了房租之后第二天乙方不想做了要退股,当时说的退可以要亏2万块钱他没说话,后来乙和丙说让我把他的钱接下忽悠我写了6.8万的借条,我当时以为他投了8.8万亏了2万就是6.8我就写了。后来才知道他只投了6.8进来。现在乙方就以借条6.8要求我还钱。我和他说你当时投了6.8亏2万是4.8万,乙说他没有参与开店为什么要亏。他现在不承认当时有合伙开店的事实。我让他去法院上诉,他以借条为由不承认开店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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