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年我和宋女士认识並于半年后同居。因我俩都没有房子,我俩只能分手。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23-02-08 01:37:38
问题描述:
我今年60岁。在17年我和宋女士认识並于半年后
同居。因我俩都没有房子,我们商量购一套房。宋女士出首付我出按揭在闻都世界城按揭一套房产作为我们的养老房。到2019年10月宋女士跟我说要把房子给他的儿子。我俩只能分手。象这种情况我出了两年多的按揭钱(每月3000元)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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