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0年1月3日上午骑自行车去上学途中和一辆皮卡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路口没有减速还超速行驶负主
更新时间:2020-03-02 15:20:00
问题描述:
您好!我女儿(12岁11个月)于2020年1月3日上午骑自行车去上学途中和一辆皮卡车发生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主次责任,肇事者路口没有减速还超速行驶负主要责任,我女儿因过马路没有下车推行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按70%的责任垫付医药费,30%要我自己承担(治疗期间的护理和营养都是我自己掏的),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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