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买方并没有借高利贷(如果买方借高利贷的话,是否可以要求银行告知举报人的姓名以及买方借高利贷的证据
更新时间:2020-02-26 14:32:20
问题描述:
二手房买卖中,
合同已签,房产证已过户,银行审批已过,等待银行放款中,本来2月6日银行就可以放款的,但是因为卖方之前想买的房子被别人买走,导致卖方无处可住,卖方不想卖了,去银行匿名举报买方借高利贷,银行就暂停了放款,但是买方并没有借高利贷(如果买方借高利贷的话,放高利贷的人肯定会先打电话给买方,而不是不声不响去举报,所以推测是卖方恶意诽谤延迟银行放款时间或者想要银行不放款,终止合同),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追究卖方什么责任?恶意
诽谤罪?
如果银行因为别人恶意诽谤不放款,买方是否可以要求银行告知举报人的姓名以及买方借高利贷的证据?
如果银行按揭房款到账后,卖方拒不交房,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因为买方还在租房住,如果能够证明是卖方恶意诽谤造成的银行放款时间延迟,是否可以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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