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8年1月和男方住在一起半年,是否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以正名声
更新时间:2020-02-24 14:49:46
问题描述:
您好,因2018年1月和男方住在一起半年,2018年8月媒人前去提亲,却捏造事实,故意说我和男方是在家工地搬砖认识,已经在一起4年,可我于2017年6月毕业于大专学校,我们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随后,媒人一方大肆宣扬捏造事实,而今十里八乡出了名,我是否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以正名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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