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写明什么要求,违约金的赔偿)我申请执行,立案庭说
更新时间:2020-02-22 18:17:0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是原告(在
广州越秀),我的车辆卖给被告(广西的),车辆价格15万,被告支付3分之一(5万)给我,不再支付给我,我在广州起诉,调解解书(没交车,没有写明什么要求,
违约金的赔偿)当时相信法院,也以为对方会遵照法院(3天内归还车,我给3万)履行,可惜3天后延迟了14天,我申请执行,但车回来的状况(多处故意损坏我的车辆),我的交车笔录也强调,当场一起去(当时执行法官和我拍了损坏车的照片),说不去视为违约需要赔偿我,可惜,今天去广州法院,立案庭说,只能去被告所在地法院(除非被告有在广州办理居住证),请问各位律师有什么办法,感谢各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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