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我是中止劳动关系,想问一下我和单位有劳动关系,我有什么权利
更新时间:2019-12-15 19:26:22
问题描述:
我是82年参加工作,同年因工负伤至残,单位没有给做工伤签定,直至至今,2000年我辞去在单位职务,后放假回家至今与单位有
劳动关系。2008年在单位办理了医疗保险。2015年我到单位要求按排工作,单位提出我个人全部承担,养老和医疗保险(2000一2015)年,我没有答应,直至2018年我向当地
劳动仲裁提出按排工作,和索要生活费,被法院一审驳回,承认事实,但单位有自主用工权,要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要工资有法律依据。于是更改诉讼申请要工资,又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我是中止劳动关系,没有为企业创造价值又予驳回。期间单位找我谈话,我承诺单位按排工作我愿了承担2000一20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单位还将此交给法院当
证据。法院判决后,我没有上诉找单位想商谈解决,结果单位依此判决要求我承担2000年到现在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想问一下我和单位有劳动关系,我有什么权利,要工作不给按排,要工资又说没有给工厂做贡献。上诉期已过,我应该如何解决,律师说医疗保险是强制险是企业必须给交的,法院不受理,单位现依据判决书上认为我和单位中止劳动关系一词,更加强硬,即不辞退也不开除。我有残疾证,单位承认有劳动关系,但法院用了一个“非正常劳动关系的词”。望能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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