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前两年买了一处房产,他们为什么能对我妈的房子执行呢,是否违法,算不算高息借贷,这样法院受理吗?
更新时间:2019-12-13 15:39:0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家里父亲2007年借别人5万,当时说的2分的利息,期间还了2.5万,又还了8000的利息,直到现在还有2.5万没还,但是现在他们家起诉我爸,传票上写的要还14万6500元,因为他家里亲戚是法院的人,我爸由于征信问题成了黑户,我妈前两年买了一处房产,房子写的是她的名字,首付也是我妈自己的钱交的,我爸一分都没交,贷款也是我妈的,但是现在别人把我爸起诉后,执行局的人把我妈买的房子给冻结了,27号准备
拍卖了,所以我想问一下,我爸欠的债,而且房子都是我妈自己的钱买的,他们为什么能对我妈的房子执行呢,他们这样做是否违法,07年的钱到现在2.5万变成了14万,这算不算高息借贷,这样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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