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伙协议,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请问我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更新时间:2019-11-29 08:01:43
问题描述:
我和朋友一起经营了餐厅,没有合伙协议,餐厅的法人是我,我负责管理采购,他负责管理钱,其中有5万1千多元去向不明,经多次询问和对账他承认拿了店里的营业额去还他本人的信用卡(因为多次逾期导致他的信用卡被银行给锁了),期间经过多次协商让他把钱交出来,他又不肯就说没钱耍无赖。也是由于缺少这笔5万多而导致餐厅的房租、员工的工资无法正常支付影响餐厅正常运转,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银行流水,餐厅项目明细以及他的个人信息(驾驶证)这些资料我全有。请问我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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