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我与真老板(我们公司是代理法人)老板说不支付我这笔钱了,是否属於劳动法的38条巜不及时足额支付
更新时间:2019-10-23 17:20:55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于2014年8月04日进入公司,入职时我与真老板(我们公司是代理法人)面试时答应我的工资每月3800元,每月还有500元/月年结(有老板邮件凭证),这个每月3800元有按时发放,但这个每月500元年结的部分老板2016年有支付我14年和15年的(有付款凭证),可是从2016年1月到2019年都没有支付我这个每月500元年结的工资,老板说不支付我这笔钱了,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於劳动法的38条巜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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