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19年1月份续签3年合同到21年结束能否要求公司给予N+1的补偿如果劳动仲裁都需要什么证据
更新时间:2019-10-14 22:17:53
问题描述:
上海企业做了7年销售 劳动合同是19年1月份续签3年合同到21年结束 现在公司人力
资源打电话以没完成年初签订的销售任务计划书上的销售任务为由(19年1月份签订的任务计划书到12月31号结束任务计划书只提现绩效考核没有解雇的规定)要解雇我 尚未收到任何邮件等文字性材料 能否要求公司给予N+1的补偿 如果劳动仲裁都需要什么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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