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请问该份合同乙方违约,决定弃权不成交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判决甲户承担乙方4000
更新时间:2019-08-28 11:24:57
问题描述: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双方在签订之日载明乙方要付定金20000元和首付款480000元,但乙方付定金20000元,违约当日没有付480000元,请问该份合同乙方违约,甲方认为该份合同没有存在意思。决定弃权不成交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乙方通过诉讼,判决甲户承担乙方40000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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