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8年多的工作时间,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是不再聘用我,我可以有理由要求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08-17 18:06:3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下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通过
广州市xx职业介绍有限公司,介绍到广东xx医院妇产科产房做护理员一职,从2011年7月29日到至今,有8年多的工作时间,本人在此工作岗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但是公司要以我满50岁为理由,要求我辞职,但是我现在不愿辞职,因为要照顾我未成年的小孩在就近中学上学!而且我完全能胜任我现在所从事的工作!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是不再聘用我,我可以有理由要求经济补偿吗?
深深感恩各位大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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