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当时并未作出明确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承担次要责任所需维修费用,我方并不同意,是否可以拒绝车主要
更新时间:2019-07-22 08:58:45
问题描述:
在七月十一日上午,车主车辆交与我维修,在驾驶车辆维修过程中,正常行驶直行至路口时,被小路一辆轿车撞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受轻微伤,医院查看并无大碍,交警部门当时并未作出明确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日确认为主次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由于车主车辆未购买车损险,后经协商,我方按车主要求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并承担次要责任所需维修费用,及赔偿2000元现金,当时车主及我方均同意,我方通知4S店将车辆拉走并定损,同日也支付车辆停车费,当时协议打出后,因发现协议有些错误,并未签字,过了两三天,车主反悔,不同意此次赔偿金额,要求追加赔偿金额,我方并不同意,车主说要去法院告我们,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拒绝车主要求,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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