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籍姓名与户口登记姓名不相符,办理户籍姓名的变更手续。上述法条出自哪个地区和法规?
更新时间:2019-07-18 15:11:03
问题描述:
第六十条,在校生要求变更姓名的,如果学籍姓名与户口登记姓名不相符,可参照学籍姓名,办理户籍姓名的变更手续。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可凭父母和本人的申请报告。和学籍卡复印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予以受理。经审查,属实签署意见后到户籍室办理变更登记等等的内容,请问律师,上述法条出自哪个地区和法规?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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