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8日跟浙江上虞那边一家公司签了买卖合同,我就给卖方对公支付了全额货款柒仟多元。请问这
更新时间:2019-07-17 11:06:5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在
惠州的,2019年5月18日跟浙江
上虞那边一家公司签了买卖合同,因为是异地,合同是拍照打印出来的。卖方承诺是现货,合同条例中七天内发货,我就给卖方对公支付了全额货款柒仟多元。卖方一拖再拖都没有发货,期间发错货,卖方自行联系物流退回,直到六月中旬,我司提出退款,卖方答应了,到目前为止我这边都没有收到对方的退款,期间我方也发了催款函,卖方一直拖着,各种借口,拍假的汇款单。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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