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同意。并再次重申遵守房屋租赁合同所规定之义务,我该怎么办?不交房是我违约
更新时间:2019-06-24 21:56:36
问题描述:
我于2018年7月1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租的房子,合同规定有部分家具,入住后发现床和衣柜无法正常使用,与房东协商更换或搬离,作为补偿,我退租时把自己的床和衣柜送她,房东不同意。我提出根据合同规定,租房提供的物品要保证正常使用,既然无法使用,我有权要求退房,房东说不退押金。我找街道调解,房东说给她五千,床和柜子随便我们处理,我不同意出五千,调解失败后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房东发了律师函,房东主动跟我们联系说愿意搬离,未免今后房东耍赖,我们签了补充协议,规定房东将上述家具搬离,并再次重申遵守房屋租赁合同所规定之义务,特别说明房屋附属物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并附律师函相同的争议物品清单。但是房东并没有遵守协议搬离物品,叫我们自己搞定,我当时认为既然签补充协议了,那我自己动手也可以,为此还承担了运费。今年4月,冰箱坏了,我要求房东修理,房东不肯,我就没有坚持,不用也罢。5月底,突然有中介来敲门说房主要卖房来看,我没有收到房主的任何通知,没有放人进门,后房主来电话说要卖房,我一想她之前的种种做法也不愿意续约,就告诉她,我们不再续约。6月22日,我先搬家,房东就扣下我的床和衣柜不准搬,房东还冲进房子到处骂,说这里破那里破,要我赔,我说房屋还未到期,她的做法不妥,为此我们选择报警,但派出所出警后说我们是民事纠纷,不能插手,结果我们的床和衣柜被扣在房内。目前看来,房东不仅要侵占我的物品,更想侵占我的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办?7月15日要到期交房的,不交房是我违约,但是我的东西被扣押拿不回,民警以纠纷为由拒绝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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