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土地定价为4万元,但是合同上却写着什么时候土地收回来什么时候给余款。像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
更新时间:2019-06-18 08:47:18
问题描述:
我父亲76岁,患有脑梗,去年5月份时,跟人签了一个卖地的合同,因为当时这块土地被别人霸占耕种,一直没有收回来,所以土地定价为4万元,当时交付1万,说等10月份再交付余款,但是合同上却写着什么时候土地收回来什么时候给余款。当时见证人是买地人的哥哥,像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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