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注册两个公司,员工2006年开始上班,公司刁难员工,逼员工辞职。员工怎样才能保护自己利益。
更新时间:2019-05-21 14:45:07
问题描述:
一个老板,前后注册两个公司,员工2006年开始上班,到10年老板安排到另一个公司上班,公司开始才交综合保险,11年7月份交五险,到17年开始交公积金,一直工作到现在。公司刁难员工,逼员工辞职。员工怎样才能保护自己利益。
1.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06年到10年这4年五险吗
2.可以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规定12年计算赔偿吗
3.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后不能到同样公司上班,合法吗
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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