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跑了,他的其他债权人已经起诉,甲用房子抵押贷款的时间是在我们签购房合同之前,还是有更好的方案
更新时间:2019-05-12 21:05:27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16年从甲手里买个套房子,全款42万(房子现在价值大概60万),我支付了22万,但是当时没有过户,因为房主用房子做的抵押,当时的合同上说明了在2019年过户,如果是卖房原因无法过户的话,将退回我的22万并赔偿房子增值等费用,其中也有个担保人乙,在合同上说明如果无法过户乙将赔偿我另外小区的一栋房子。但是后来甲生意破产,资不抵债,已经跑了,他的其他债权人已经起诉,我的这套房子已经被法院冻结,后续可能会执行,那么我就得搬出去了。
之前咨询过律师,律师给的解决方案是,甲用房子抵押贷款的时间是在我们签购房合同之前,那么,我提出起诉,这样,假设甲在银行贷了40万,那么,我起诉以后,把40万贷款还完以后就能得到房子,当然,多出来的那二十万让甲方或者乙方支付。
现在和甲方和乙方的关系还可以,可以重新拟合同等事宜。
请帮忙看看这种方案可行吗?还是有更好的方案,麻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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