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房产证时产生的费用(包括税金、住宅维修基金等共计1万7千元左右)该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19-05-29 19:09:2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的一套房子于2014年12月(刚竣工时)与买方签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房款必须在半年内(即2015年6月20日前)交清。首次付款后买方就搬去入住了,但房款却一拖再拖,迟迟未能付清。期间(2016年12月)我与小区内的其他业主一块办理了房产证。后来又经过我无数次催要,对方终于在2018年11月结清了所有欠款,并催我去办过户。 请问:我办理房产证时产生的费用(包括税金、住宅维修基金等共计1万7千元左右)该由谁承担?我该不该就此向买方要回已交的这部分款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