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是侵犯著作权,请问我这样的会出现什么情况,因为来不及给代理发啊。
更新时间:2019-05-14 16:47:20
问题描述:
他人开发游戏服务端架设游戏,我进行运营收款。金额大概是59+18W的总营业额,然后有历史聊天记录是代理分成50%,我与服务端开发者各25%分成。服务器等费用由我承担,最后被公安羁押,现在取保出来了。将非法所得全部上缴公安了,5个同案,技术跟我已经取保了,另外2个直接没抓当场罚款就走了。还一个涉其他案现在还没出来快到37天羁押期过了。罪名是侵犯著作权,取保是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 请问我这样的会出现什么情况,另外我服务器费用是否可以算在所得支出里,另外没结算的代理工资他说算我的,但是实际上不应该算我的啊,因为来不及给代理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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