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药店工作,因工资低,我在二月份提出辞职,工资是每月1号到30号结算,我应该承担效期吗?
更新时间:2019-05-28 10:53:30
问题描述:
您好 我在药店工作,因工资低,我在二月份提出辞职,在4.15在班盘点,盘点完了我亏了500多,我承认我们每月15号开资,工资是每月1号到30号结算,我3月份工资没给开,公司说从离职那天开始承担6个月近效期,但是没有文件,而且 而且我们阿胶是厂家管效期,现在也让我承担效期!
我就想咨询一下,没有文件,我应该承担效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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