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4月2号公司无故将我辞退,请问可以行走法律程序,申诉双倍工资及违约补偿金,失业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9-05-26 17:05:01
问题描述:
我于2019年3月1日入职
惠州XX有限公司,岗位建邦(墨西哥)分公司焊工,合同为期3年,薪资一栏为空白的,发放合同为2019年4月4日,但没第三方公正签章。
于2019年4月2号公司无故将我辞退,请问可以行走法律程序,申诉双倍工资及违约补偿金,失业补偿金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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