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钱已口头约定好,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甲应承担几成的赔偿责任?就目前的情况可能会承担多大的赔付金额?
更新时间:2019-04-19 18:59:33
问题描述:
案例情况说明:
浴室徐老板:甲
砸墙郭师傅:乙 (68岁,专门帮人砸墙)
小工刘师傅:丙 (50岁左右)
甲联系乙请其为自己准备装修的浴室砸去一面墙,工钱已口头约定好,并完工付钱(没有书面合同)。乙又叫上丙一同前往砸墙。
在砸墙过程中,乙认为先在墙的下面砸个洞,然后再从上面砸,这样比较好砸。乙在墙的一面开始砸洞,丙在墙的另一面见洞砸的蛮大了,在没有提醒乙注意安全的情况下在墙的另一面开始从上面砸墙,这时墙倒塌砸中还在砸洞的乙,导致当场被倒塌的墙砖砸中,在场的还有甲的大哥和另一名装修工人,见状甲、甲的大哥、另一名装修工人和丙四人一起将乙从砖堆里救出并在第一时间报警,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明案情做好笔录并通知伤者家属(下午4点左右),救护车同时也在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乙经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并送至殡仪馆,乙的家属在晚上10点左右才赶到殡仪馆。
咨询:1、这个事故中,丙是乙自己叫去的,甲和丙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2、施工中由于乙和丙没有协调好,并且丙没有提醒乙注意安全的情况下开始砸墙导致墙倒塌将乙砸伤,丙在本案中是否要对乙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需承担应有谁向其提出。
3、这个事故中,甲与死者家属协调处理还是走司法程序比较合适,如果走司法程序,甲应承担几成的赔偿责任?就目前的情况可能会承担多大的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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