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住房超过三个月,请问这样的罚款合理吗?请问我找法院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9-03-20 14:47:02
问题描述:
您好!跟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期一年已满,且住房超过三个月,而房东在合同期满租以内并没有更新合同,合同注明交租日为18号退房日为17号!我是一年三个月的17号跟房东说退房,18号当天搬离,18号搬离前搞完卫生等房东验房时说因为超租一天需要罚一个月的房租钱(不含当月水电网络及管理费用),请问这样的罚款合理吗?去街道办社区协商后房东说还是要罚400块钱,房管警卫处因为是涉及金钱的问题,他们说没办法关涉,建议我到法院起诉!请问我找法院有用吗?重点说明:我本来想罚400百就算了,但是在找到警卫处时被房东辱骂后,我就觉得特别难过,不想助长此事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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